2017.7.1~8.31

詳細競標規則

萬元旅遊金-競標活動時間

    注意事項

  • 1. 公司戶不適用本活動。
  • 2.用戶如申辦亞太關企優惠方案或特定通路之優惠專案亦不適用本活動。
  • 3.競標贈品寄送時間將於競標活動結束後由活動人員於聯絡中獎人,若於2017/9/20前無法連絡上中獎人或獎項無法提供予中獎人,視為中獎人放棄中獎權利,獎項不再補抽。中獎人同意配合辦理領獎及稅法扣繳相關作業(包括依法填寫扣繳單據、繳納中獎所得稅等)。旅遊金贈品兌換與相關使用規則,以旅行社規定為準。
  • 4.參加者同意亞太電信蒐集、處理或利用其個人資料(姓名、電話、郵址、地址等資訊)用於本活動聯絡、寄送贈品之用,並同意亞太電信可使用其個人資料(姓名、電話、e-mail等資訊)寄發各項活動資訊。
  • 5.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亞太電信等事由,而使參加者所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等情況,亞太電信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異議。
  • 6.贈品/獎項不得要求折抵現金、更換、轉讓他人或為其他任何主張及請求。
  • 7.上述活動注意事項依亞太電信公告為主;亞太電信具有審核參加者資格和保留、變更修改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本活動如有任何變更內容,將以本活動網站公布者為準。
  • 8.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價值介於新台幣1,001~20,000元者不預扣繳機會中獎所得稅,但須申報機會中獎所得,活動小組統一於本活動結束年之隔年代為申報並併入個人所得。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以上者,主辦單位將於中獎人預繳中獎品項價值10%稅額(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為20%之稅額) 後始核付獎項。亞太電信就同一得獎者於同一年度所領取獎項價值,將於得獎年度年底或翌年申報所得稅前寄發各類所得稅扣繳憑單給得獎者。